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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莫日根(晶达)

点击率:4081
发布时间:2016.09.13

曾经邂逅过一只自由的狐狸,在110国道上。

两旁磅礴无边的田野让国道看上去像一条灰色的鹅肠,是那种还没有被滚烫的火锅加工的鹅肠,虽稍有蜿蜒,却平整绵延。

那只狐狸垂着硕大的尾巴从我们的车前从容跑过,除了留下一双令人难忘的深褐色回眸的眼睛,它没有留下脚印。我们擦肩而过,车继续飞驰,它继续向远方跑去。

远方有一座原始森林,茂密,幽深。那紫色的雾霭是一道天然屏障。同去的朋友劝住我不愿停下的脚步,他说,那里有狼。我说,你怎么知道?他说他曾在森林更深的地方看到了狼粪。

令我信服的,不是我没嗅到的狼粪,而是那只颜色奶白的狐狸。也许它正是传说中的那只列那狐,从西伯利亚南迁到大兴安岭,正为孩子的肚皮奔波着。也许它会狡猾地将那随地大便的狼耍得团团转。

我们没有进入神秘的原始森林,我们不是猎人,我们没有猎枪。



在我们的族语里,猎人被通称为“莫日根”。这是笨拙的音译,要发出这个音节,需要你的舌头非常柔软,在发“日”音的时候,舌尖轻微却迅速的一颤一卷。

这短暂的音节饱含丰富的意味。你可以想象他骑在马上,英姿勃发。他不需要身材高大,却要品行优良;他不需要貌若潘安,却要勇敢坚毅;他不需要才高八斗,却要果决友善。他一定要有两个朋友相伴,一个是马一个是枪,他杀死林间动物,却也因它们的死去而悲伤。

当然,这也意味着并不是每个拍马持枪入林的人都可以称为“莫日根”。儿时,在一个停电的傍晚,看着园子里果树野草的清晰脉络渐渐融进黑夜,老人给我讲了一个至今都令我嗤之以鼻的民间传说——

从前,不知前到猴年马月,有位不知道姓甚名谁的莫日根。故事里没有记录他的模样,只知道他枪法精湛,弹无虚发。他和其他村屯的莫日根一样,每当狩猎归来,都会将猎获的肉分一些给村里的鳏寡孤独之人——这是达斡尔人自古以来的传统,因此历史上从未有过因饿而死的达斡尔人。

莫日根拥有很高的威望,像他这样的神枪手并不是辈辈皆出的。木秀于林时,就一定会出现嫉妒嗔恨的家伙,只是这次前来挑衅的并不是另一位莫日根,而是一只成精的狐狸。

老狐狸在朝阳初升的时候跑到莫日根家的大门口,抬起侧腿将骚尿尿在门桩上,连续三天,臭不可闻。莫日根终于按捺不住,他端起黑猎枪,骑上黄骠马,在第四天老狐狸一出现的时候,便策马狂追。

狐狸一路奔,莫日根便一路撵。狐狸奔了多远,他便撵了多远。一路上,莫日根一直端枪射向那只胆敢前来滋事的狐狸,可不同于往日,明明瞄准的枪口射出的子弹却总是阴差阳错地落于老狐狸身旁的雪地里。雪地开出朵朵被子弹炸开的花,就是不见丝毫血迹。

他们整整跑了一天,眼看天就要黑了,黄骠马滴下的汗流成了一条小溪,可莫日根绝不放弃,他作为神枪手的名誉一定要以狐狸的尸体来见证。狐狸也继续奔跑着,终于,它来到险峻的悬崖边。

除了鸟,没有其他任何生物能攀上那悬崖顶端的片石。成精的狐狸几乎是破釜沉舟地向上奔去,它坚信只要爬了上去,它就是最后的赢家。它成功了,可就在它回头的一刻,莫日根也已策马而上。老狐狸真的折服了,在这场挑衅中,它在此刻是五体投地的折服,它望着已要近身的一人一马,张嘴喝彩,喊道:“好!”

狐狸竟说了人话,人马俱惊,突然失重,便向悬崖下倒去,那不堪负重的片石也断了,原本的“豪杰”化作了三具尸体,永远长埋深谷之中……

他们三个的死似乎很有争强斗狠而后两败俱伤的感觉,猎人再也不能为村屯做贡献,好不容易成了精的狐狸也在通往仙家的路上半途而废。“古惑仔”互相厮杀还有争夺地盘之利的原因,这三个“豪杰”既无侠气也无义气。这样的死法,让这个无名氏在我心里成了一个心智不成熟的普通青年,立刻没收他的“莫日根”称号。



猎人,是穿梭于丛林间的勇士。

他并不会专以杀戮取乐,也不以与猛兽较量衡量能力。他夺取其他物种的生命只是为了果腹取暖,以及用多余的皮张与汉族人交换回生活所需的食盐、子弹、布料或者孩子的玩具等物品,如同临海的人打鱼、草地的人放牧、田间的人耕地。

我是一个达斡尔族姑娘。我的族人与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共同生活在大兴安岭,都曾以狩猎为生产生活方式。如同我在散文《吃生肉的人》里说的一样,上世纪八十年代生于边地小镇的我从没有见过猎枪和端着猎枪的活人,无论怎样这份遗憾在我心里都挥之不去。博物馆里的蜡像告诉我,猎人们周身覆着狍皮或鹿皮,从头到脚,帽子和长靴,都是粗糙的“皮草”。

不像如今的贵妇,族人曾习惯身着动物皮毛并不是因为它稀有名贵,达斡尔族人从未长于轻工业,不懂纺织,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个叫黄道婆的女人,没见过织布机,更不能像花木兰一样“唧唧复唧唧”。在北纬49°的严寒下,只有将自己化身为膘肥毛厚的动物才能得以生存。也许正因如此,我们民族的女人不少都具俄罗斯女人的特质——一旦结婚生子,神灵便赐一个丰硕的屁股来御寒。

猎人,被博物馆的蜡像在我心上打了一个标签,每每提到这两个字,我联想起的都是那被动物皮毛覆盖得只剩下脸的人。可北纬49°并不总是常年落满白雪。

这里有短暂的夏日,也可以热得让人周身发黏。这个季节的松鼠会失去那条与身等长蓬松的大尾巴,尾上的厚毛尽褪,它看上去跟老鼠差不多。其他动物的毛也从冬季的厚重退到轻薄。

没见过棉花的族人依然只能从动物身上索取材料制作夏装,同样是从猎获的动物身上剥下的整块“皮草”,只是需要去毛,熟软,缝制,比制作冬季的衣服还要麻烦。

固然不是以棉线来缝,手艺精湛的女人从猎回的鹿或狍体内抽出筋,经过繁复加工后使其变成“线”;再将成片的皮裁剪,缝成裤子、裙子、衣服。不知那些穿着兽皮、露着大腿的猎人行走在丛林间,会不会有一种“人猿泰山”的模样?

如今,这工艺已流入历史之河,化作一粒卑微的河沙。



有时候,除了马和枪,猎人还有两个朋友。

它们的名字经常被当作贬义——武侠电视剧里有一句烂熟的台词:他是朝廷鹰犬。不过总好过“走狗”这词,有了一个“鹰”字,似乎意味着这人至少是个能人。

犬,总是忠诚的,它对人的热爱与生俱来,自远古母系氏族社会起,犬就为人类所用,忠诚通常使它是一个从属、一个附加,因为它的忠诚没有代价,不需底线。虽说猎人养的狗成了猎犬,掌握的技能也较普通狗多,但它始终不渝地为猎人马首是瞻。

可鹰不同,它不是人类天生的朋友。

它需要经过落入圈套,被擒,再经过激烈地、长久地负隅顽抗这些过程,被迫成为猎人的伙伴。而这个过程,被称为“熬鹰”。

被生擒的鹞鹰永远都是以它的愤怒作为“熬鹰”的开始。猎人用皮绳将鹰的双脚系在横放的木桩上,让它多次挥动翅膀企图飞走的行为变得徒劳;鹰的愤怒渐渐退去,到了深夜,它想睡觉,可猎人们轮流用一根细木棍拨弄它,它的愤怒又被激起,用它尖细如弯钩一样的喙狠命叼那根无辜的细木棍,可终究也是徒劳的。

猎人们没日没夜地拨弄它,不喂食不喂水,三五天后,鹞鹰便筋疲力尽,猎人们在它奄奄一息时“乘虚而入”,扮演救世主的角色,给它吃喝,这傻傻的小家伙便感恩戴德地像犬一样为猎人马首是瞻了。

我忘了在哪里见过这样的形象——身着博物馆蜡像猎人衣服的人骑在马上,小臂上立着一只鹞鹰。猎人要将自己的大臂端平,小臂与大臂成90°直角,让鹞鹰稳稳地用两个利爪抓住他的皮衣。这应该是狩猎的预备姿势,因为在我的印象里,这个猎人即将微震手臂,鹞鹰便展开双翅向奔跑的猎物飞去……

我曾有幸与一只尚未成年的鹞鹰面面相觑,那是在母亲一位朋友家六楼的楼房里。我见到它的时候,它早已放弃之前每日拼命向玻璃窗冲撞的徒劳之举,它肯定以为可以让自己振翅高飞的天空就在眼前。

它的栖息之地是与天花板只有几十厘米之隔的铝制暖气管,有时是那个阿姨家壮硕的橡皮树。见到生人进屋,小鹞鹰惊恐地扑扇翅膀,可楼房的天花板只有三米高,它怎么飞也离我们那么近。

后来,是一块精瘦肉安抚了它。阿姨非常自豪地像是表演一样切了一块精瘦肉放在窗台,小鹞鹰飞下来用爪子踩住,而后低头用喙一次次地叼食,阿姨开心地对我们说:“你看!你看!它就这么吃!”她为拥有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宠物而欣喜并骄傲,一点不管是她的夫君在林子网鸟时意外地套了谁家的“孩子”回来。

过了一些日子,听说那位阿姨终究因为于心不忍将小鹞鹰放生了,只是不知过惯了饭来张口生活的它能否在林中自由地翱翔。



野兽的眼睛在夜里是落下的星星。

扛着枪的人,不再需要马、犬、鹰。他们不叫猎人、不叫莫日根,他们被人厌恶地叫做偷猎者。偷猎者不用像莫日根一样,通过野兽的粪便和脚印揣测它的体重和踪迹,不用花费很多的时间去追寻一头合适的猎物,不用整夜窝在雪地里只为一顿饱餐。

偷猎者就像投机倒把的商人,他们利用人类文明的发展“发明”了一种新型狩猎方式,方便快捷,被称作“照灯”打猎——他们的工具司空见惯,一辆汽车、一个强光灯,他们只需开着大车随意在林中停下,用长长的电线把强光灯和汽车电瓶连接,然后在深夜探照那些草丛里的“星星”。

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他们就像踩狗屎一样碰运气,能否遇到野兽或者遇到多少野兽,完全凭运气。当野兽们因为好奇而张开双眼,被强光照射的眼睛反射出的光芒便成了它们让人夺命的靶子,偷猎者们只需在百十米射程内用装有高倍瞄准镜的步枪射杀。枪声落下,那些明亮的星星就永远地熄灭了。谁也来不及为它们的死去哭泣,因为偷猎者见到两个便射杀一双,从不手下留情,他们的杀戮毫无底线,他们的目的只有沾满血腥汗臭的人民币。

我见过的那只自由的白狐,我为你祈祷,希望你那一身本是保护你的、用来御寒的美丽皮毛不要为你惹来杀身之祸,即便有祸,也希望你能逢凶化吉,让属于你的星星闪耀得更久一些。



在我以为莫日根已经消亡的年代,还有一个猎人在坚守。

在大兴安岭腹地有一个曾经的猎民村,现在盖起砖房、建起学校,这个自称“苏莫日根”的人便是这个学校的老师。他在狩猎的同时,也像我一样痛恨那些偷猎者,也痛恨那些因没有猎枪便在林中设下陷阱的村民。

他养着马、养着犬、养着刀,他像传统的猎人那样在林间穿梭、追踪,他喜欢将偶尔猎获的动物用马匹驮回村里,让猎犬在一旁轻松快乐地奔跑。与此同时,他也跟现代人一样使用手机、电脑、网络,开博客、遛网页,曾在电影中客串过猎人群众演员的小角色,喜欢阅读海子的诗歌“面向大海,春暖花开”,进山狩猎时还会带着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若不是因为他毫不示弱给现代人的“潮”,我还无法了解到在大山的皱褶里,还有这样一个寂寞的莫日根。

在狩猎还是重要生产方式之一的年代,猎人们要去打猎通常会组成一个“阿讷个马贝”,翻译成汉语大概是“野外露营狩猎小组”的意思。到了森林深处,每个猎人都有各自的职责——看帐篷煮饭的、专门驱赶动物的、原地伺机开枪的等等,他们的分工如同格林童话《老鼠、小鸟和香肠》,要根据每个人的特长承担不同的职责,比如,看帐篷煮饭的大概是枪法不佳的一位。

可如今,这位苏莫日根要一个人完成一个“阿讷个马贝”要做的所有事——自己搭帐篷、自己拾干柴、自己去河边砍回冰块。我想象这样一个场景——过去“阿讷个马贝”的成员在进山的路上用达斡尔语互相开着玩笑,笑声惊飞飞禽,他们抽着旱烟,在林中留下他们的味道和踪迹;而苏莫日根,他的脚步无声,可能只是偶尔踩断一根枯枝,他的背影落寞,可能只是偶尔唤一唤由于得意忘形而跑远的狗,他骑在马上,会不会有一种“古道西风瘦马”的凄凉?

有人骂他,有人颂他。

他说,我的所作所为,只是怕遗忘。

每当我看到他射杀一只野鸭,我会因为无辜的死亡而悲愤;可再当我看到他骑在马上那似来自血源的模样,我又因民俗的保留而欣喜,这是一种两难的心境,就像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在他的随笔《猎枪在颤抖》中说的那样:

“……叫我担心的是当我再一次端起不肯放下的猎枪的时候,它在我的手中也许会抖动、会尖叫,那将令我伤心,因为我承接的是一种文化,就我个人而言,也养成了一些林中猎手难以去除的恶习,变成一个做梦都在出猎的、处于两难心态的狩猎者。”

虽然苏莫日根以他自己的生命在坚守着,他偶尔也会带儿子进入山林纵马狂奔,吸纳原始的、血性的气息,但他依然不能以儿子的前途为代价,依然要让儿子参加高考,去往更广阔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我们即便是石头,也会被时代的洪流冲刷成沙。

他们,是最后的莫日根,我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悲哀。

选自《边疆文学》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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